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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该往哪儿流?广州六家医疗机构吃“环保罚单”
发布时间:2024-04-13 |   作者: 企鹅电竞网页版网址

  4月17日,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第一季度行政处罚信息,11家单位和企业因环境违法吃了罚单,这中间还包括广州市疾控中心和5家医院。

  被处罚的5家医院分别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省口腔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目前,几家医院均被责令整改。

  据了解,除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因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被罚款外,其他几家医疗单位均与污水处理不当有关。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处罚原因是不正常使用设施。广州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中心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但安装在排放口的COD(化学需氧量:是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在线监测装置停运,且未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因同样原因受罚的还有广东省口腔医院。

  在本次涉及处罚的诸多原因中,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超标是重要内容,罚款金额在1万~3万元之间。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家医院均因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而被罚款。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员表示,医疗机构的废水超标项目主要是COD和粪大肠杆菌。目前,广州市环保局已勒令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医院环境特殊,从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术室等部门排放的污水会含有病原体,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不经过消毒处理任其排放进入城市下水管道或环境水体,会造成水体的污染,引发各种疾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经过消毒处理的医院污水,在排放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净化标准而直接排入江河,也会增加非间接接触污水的人员感染疾病的机会,还会对一些易感人群和免疫力低下者的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祁佩时博士在谈及此问题时曾指出,由于医院污水含有病菌和病毒,如果不加以处理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现在很多规模小的医院或私人诊所混杂在居民区内,与居民同用上、下水,给污水处理增加了难度,他建议医管部门对这些医院的治疗内容及范围加以限制,也应该把国家政策进一步细化,不要让医院的污水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对医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实施新的环境标准体系,国家环保部2005年发布了《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

  在理化指标方面,对排入地表水体的医院污水和传染病医院污水的COD(化学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SS(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增强污水处理系统的抗风险性。

  此外,对医院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全面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安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发布的《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还规定,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废气也要进行处理。

  2.减量化原则。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控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3.就地处理原则。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全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础要求,同时也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6.生态安全原则。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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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3

  4月17日,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第一季度行政处罚信息,11家单位和企业因环境违法吃了罚单,这中间还包括广州市疾控中心和5家医院。

  被处罚的5家医院分别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省口腔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目前,几家医院均被责令整改。

  据了解,除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因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被罚款外,其他几家医疗单位均与污水处理不当有关。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处罚原因是不正常使用设施。广州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中心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但安装在排放口的COD(化学需氧量:是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在线监测装置停运,且未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因同样原因受罚的还有广东省口腔医院。

  在本次涉及处罚的诸多原因中,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超标是重要内容,罚款金额在1万~3万元之间。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家医院均因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而被罚款。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员表示,医疗机构的废水超标项目主要是COD和粪大肠杆菌。目前,广州市环保局已勒令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医院环境特殊,从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术室等部门排放的污水会含有病原体,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不经过消毒处理任其排放进入城市下水管道或环境水体,会造成水体的污染,引发各种疾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经过消毒处理的医院污水,在排放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净化标准而直接排入江河,也会增加非间接接触污水的人员感染疾病的机会,还会对一些易感人群和免疫力低下者的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祁佩时博士在谈及此问题时曾指出,由于医院污水含有病菌和病毒,如果不加以处理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现在很多规模小的医院或私人诊所混杂在居民区内,与居民同用上、下水,给污水处理增加了难度,他建议医管部门对这些医院的治疗内容及范围加以限制,也应该把国家政策进一步细化,不要让医院的污水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对医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实施新的环境标准体系,国家环保部2005年发布了《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

  在理化指标方面,对排入地表水体的医院污水和传染病医院污水的COD(化学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SS(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增强污水处理系统的抗风险性。

  此外,对医院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全面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安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发布的《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还规定,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废气也要进行处理。

  2.减量化原则。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控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3.就地处理原则。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全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础要求,同时也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6.生态安全原则。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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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第一季度行政处罚信息,11家单位和企业因环境违法吃了罚单,这中间还包括广州市疾控中心和5家医院。

  被处罚的5家医院分别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省口腔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目前,几家医院均被责令整改。

  据了解,除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因项目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被罚款外,其他几家医疗单位均与污水处理不当有关。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处罚原因是不正常使用设施。广州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中心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但安装在排放口的COD(化学需氧量:是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在线监测装置停运,且未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因同样原因受罚的还有广东省口腔医院。

  在本次涉及处罚的诸多原因中,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超标是重要内容,罚款金额在1万~3万元之间。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家医院均因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而被罚款。

  广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员表示,医疗机构的废水超标项目主要是COD和粪大肠杆菌。目前,广州市环保局已勒令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医院环境特殊,从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术室等部门排放的污水会含有病原体,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不经过消毒处理任其排放进入城市下水管道或环境水体,会造成水体的污染,引发各种疾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经过消毒处理的医院污水,在排放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净化标准而直接排入江河,也会增加非间接接触污水的人员感染疾病的机会,还会对一些易感人群和免疫力低下者的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祁佩时博士在谈及此问题时曾指出,由于医院污水含有病菌和病毒,如果不加以处理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现在很多规模小的医院或私人诊所混杂在居民区内,与居民同用上、下水,给污水处理增加了难度,他建议医管部门对这些医院的治疗内容及范围加以限制,也应该把国家政策进一步细化,不要让医院的污水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对医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实施新的环境标准体系,国家环保部2005年发布了《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

  在理化指标方面,对排入地表水体的医院污水和传染病医院污水的COD(化学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SS(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增强污水处理系统的抗风险性。

  此外,对医院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全面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安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发布的《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还规定,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废气也要进行处理。

  2.减量化原则。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控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3.就地处理原则。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医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达标与风险控制相结合原则。全面考虑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污水达标排放的基础要求,同时也加强风险控制意识,从工艺技术、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6.生态安全原则。有效去除污水中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